導讀:
書畫鑒定,是一門“涉獵很廣”的一門學問。認真起來,寫上很厚很厚的一本書,都不見得能夠說得全面。
書畫鑒定有個潛規則,鑒真需處處皆真,鑒偽則一處足矣!
拋開所有具體的理論、知識、科技等等手段方法來說,最簡單的理解便是:能合理解釋任何質疑的疑點,便可“鑒真”,無法解釋某個疑點,便須“鑒偽”。
然,有時候,這也是個相對的事情,比如蓋印狂魔乾隆皇帝,硬把假畫當做真……現在鑒定他的章是真的,畫確實假的。
因此,嚴格來說,當書畫的價值非常高或者作假的水平非常高的情況下,書畫鑒定一定是個涉獵非常廣、講究細節特別多的存在(如下圖的合理性推理)。
撇開這些特例因素,常規來說,書畫鑒定的依據,主要還是在于【物、形、神】三個大的方面。
【物】的鑒定依據這點主要是指紙張、顏料甚至裝裱等看得見摸得著的實物。
“物”的世界也是循序漸進慢慢發展起來的,每個時代因技術手段等限制,各時代的物品都有著不同特點的。
物品的特點主要表現在“向前不兼容”的要點方面,意思是說,很多后世技術發展以后才會出現的實物,在早年不可能出現,如書畫作品實物身上中出現這類“明顯沖突”的現象,則鑒定為假。
比如宋代的國畫,在顏料中鑒定出了現代化學制品成分。
再如近代的書畫作品,粉彩加工宣紙,乃是上世紀90年代左右才被“發明”出來的,如果這種紙張的書畫款識、人物生辰落到了80年代以前,那無疑,假的。
物的鑒定,很多時候也會借助于現代的科技設備。
然而,當造假者也在“與時代并進”的時候,每一種具體的鑒定手段出來,都可能面臨“可能被攻克”,就像計算機的病毒與殺毒軟件之斗——總是處在一種拉鋸戰式的交替前行狀態。
鑒定,真的很不容易。
【有形】的鑒定這點主要是指美術方面的藝術準確性方面,包括現代設備炮制出來的作品,有任何的造型不對,也是鑒定重要的依據。
比如,打印出來的作品“以點湊線”的作假方法也算一種。
書畫的時代風格,書畫家自身的創作風格,師承關系及其發展變化,各個書畫家與同時代人的不同藝術特色,這些特點非常豐富,而且都會具體表現在運筆、用墨、賦色及章法結構等各方面。
正、側、順、逆、提、按、起、倒等不同筆法;皴、擦、勾、點、暈、染、烘等不同畫法;超多的信息元素都集中在作品上反應出來,只有對這些豐富信息、不同人的創作特點都進行深度的熟知之后,做出的鑒定判斷才更接近于準確。
如市面所見頗多的啟功書法仿作。
【有神】的鑒定我們經常看到書評中提到“作品有神、無神”之類的用語。
作品有神韻、神采,實際是接觸多了之后,一種整體感受的綜評,這種“感受”對于不同的受眾,所體會到的境界是不一致了。
那么也就有了“主觀看法”的成分。
這種“鑒定者個人主觀發出的感覺”是基于自身實際書畫水平的深厚、眼力見識眾寡的體會、知識積累的高低等多種因素而來的;它沒有量化和可科學的評定標準。
正因為這種“作品神韻”的神奇感官特點,使得書畫的鑒定更加具有了一份神秘色彩。每個人對于他人發出此類評價,都有理由去相信也都可以有理由去不相信。
然而,你卻找不到足夠科學的理由去讓別人來“被迫相信”!
比如,有些時候出現的一個話題“人民大會堂出現牡丹花卉國畫”的爭論,到底是象征繁榮還是庸俗——眾說紛紜是不是。(當然這只是舉例說“作品神韻”非指鑒定真假)。
有感覺,卻無法證明,藝術的神奇與復雜,就是這么奇妙!
綜上所述,在大的方向上,書畫作品的鑒定便是這幾類,肯定還有未提到之處:比如,畫家本人鑒定自己的作品所說出的依據,到底應該如何看?等等,都是涉獵龐雜的系統性學問。
包括書畫作品在內的收藏品鑒定,至今仍沒有真正法律權威意義上的鑒定機構或人員,并不是無法立法,而是因為這個事情,真的是過于龐大、過于復雜。
自從“金縷玉衣案”出現之后,“連數位國內頂級鑒定家的結果都不可信”,那么鑒定這個事,還有絕對準確定義嗎?
好在,這是個冷門的非消費類領域,大家玩的是一個精神開心,在各自可接受的范圍內對待之,便是正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