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廣東省財政廳會計服務大廳將于2009年7月27日通過網站及電話公布全省(深圳市除外)2009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的成績,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績公布時間:
2009年7月27日上午10:00時起。
二、查詢成績的方式
(一)網上查詢
1.查詢網址:請登錄廣東省財政廳網站(www.gdczt.gov.cn )點擊“會計服務”,或直接輸入 進入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
2.操作方法:點擊進入“查詢服務”→“成績查詢”→“會計專業知識成績查詢”;選擇正確的考試名稱(省屬考生請選擇“2009年上半年廣東省省屬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各地市考生請選擇“2009年上半年廣東省地市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輸入證件ID(即身份證號)及姓名,然后點擊“查詢”即可。
(二)電話查詢
1.電話號碼:16842168。
2.可通過固定電話、小靈通或中國聯通撥打該電話號碼查詢成績,中國移動暫無此功能。
3.各地市考生應通過身份證號查詢成績,省屬考生可自行選擇準考證號或身份證號查詢。
三、合格分數線
2009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科考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分數。具備免試《會計基礎》,且《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成績合格的,發放《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科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不具備免試條件,《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同時考試成績合格的,發放雙科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四、成績復查
(一)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省屬考生可于2009年7月27日至2009年8月10日辦公時間內提交成績復查申請、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廣東省財政廳會計服務大廳,服務大廳將于09年9月初通過本網站公布考生成績復查結果,屆時請留意網站的相關公告。
(二)復查申請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聯系方式、考試名稱以及申請復查的考試科目,落款需加上考生簽名確認。
五、合格成績有效期
2009年上半年省屬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合格者的成績有效期為2009年7月27日至2011年7月27日。
六、領取成績合格證明及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一)省屬考試成績合格者,可依照以下原則并結合個人實際情況選擇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的部門:
1.有工作單位的,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財政部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沒有工作單位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的財政部門或本人報考會計專業知識考試的財政部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
(二)省財廳會計服務大廳負責對中央在穗、銀行系統在穗、省屬在穗單位在職人員,以及未就職的省屬考試成績合格者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選擇到服務大廳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不需領取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證證明,直接上網申請即可,具體辦理程序請閱《廣東省省屬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網上申領須知》(路徑:從業辦理→從業資格申請→從業申請須知)。
選擇到其他財政部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于7月28日起,可持身份證原件到會計服務大廳領取成績合格證明,代領證須一并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團體領證請將團體信息(團體賬號、團體經辦人姓名、身份證號、領證人員名單)傳真至進行團體預約領證。
七、上述關于成績復查、成績有效期及領取合格證并申領會計從業資格的內容,僅適用于省屬考生,各地市考生欲了解這幾方面詳細信息的,請直接向當地財政部門咨詢。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廣東省財政廳會計服務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