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一次戶口普查
人口普查并沒有規定的期限。
戶口普查即人口普查,是指在國家統一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統一的方法、統一的項目、統一的調查表和統一的標準時點,對全國人口普遍地、逐戶逐人地進行的一次性調查登記。
新中國成立后,相繼進行過六次中國性的人口普查。
1953年以7月1日零時為人口調查的標準時間進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調查項目包括本戶地址、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與戶主關系等6項,在新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查清了中國人口底數。
第二次人口普查以1964年7月1日零時為人口調查標準時間,增加了本人成分、文化程度、職業3個調查項目。
1982年以7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間進行了第三次人口普查,調查項目增加到19項,還第一次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數據處理。
第四次人口普查以1990年7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間進行,登記的項目共21項,是以往歷次人口普查調查項目最多的一次。與前三次人口普查采取的設立普查登記站的辦法相比,這次人口普查改為主要采取普查員入戶點查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
2000年11月1日進行第五次中國人口普查,普查項目增加到49項,并首次采用光電錄入技術,將為中國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提供重要的人口依據。
2010年11月1日零時進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十年來我國人口在數量、結構、分布和居住環境等方面的變化情況,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