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女子酒后墜亡 87戶業主被起訴 始料未及真相簡直太意外了!家屬認為,涉事會所、培訓中心及兒童游樂園等系公共場所經營者,業主系時代商業中心1幢(a1區)物業所有者,被告方明知其經營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其設備設施破損未及時維修更換,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該承擔侵權的主要賠償責任。此外,當晚共同飲酒者及護送者對小龐大量飲酒未進行勸阻,也沒盡到照顧、看管、護送的義務,應承擔侵權的相應賠償責任。
事發后,因涉事商業中心平時沒有物業管理人,死者家屬將涉事商業中心的87戶業主、部分商家以及當晚和女孩共同飲酒者等多方起訴到法院,要求相關被告方承擔90%的責任賠償損失80余萬元。
事發樓道護欄玻璃缺失
女孩凌晨酒后墜樓身亡
2021年8月14日,是農歷七夕節。當晚,女子黃某通過電話聯絡了一幫同學朋友晚上聚會,一行人先在西充縣城一家歌城唱歌,費用aa。小龐也在參加聚會的人群里。在歌城唱歌、喝酒持續到晚上11點半左右才結束,玩興正濃的一群人又商量著再到附近一家會所繼續唱歌、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