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父母26萬彩禮賣掉女兒或涉罪 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爸媽把我賣給他們的啊。”小苦今年只有16歲,父母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收下26萬元彩禮,并強行要求她嫁人。不情愿的小苦決定逃跑。她跑到了廣東,可男方親友窮追不舍,強行將她從工廠宿舍拉回四川老家
報道發出后,有網友質疑,將小苦送回到老家和父母身邊,是否會面臨再次被強行要求結婚的風險。2月20日,田東縣婦聯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和四川當地婦聯溝通,之后會定期回訪,每月與當事人及當地婦聯聯系。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父母以26萬強制將未成年女兒嫁出去,屬于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為,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如果以出賣為目的,將被害人置于自己或者第三者的非法支配之下,通過對被害人施加物理的或者心理的影響,進而左右被害人的意志,使其難以擺脫行為人的影響的,可能涉嫌拐賣婦女罪。
由于女方是被父母強制要求結婚,并非真實意思表示,而且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因此婚姻是無效的。26萬元的彩禮是男方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如果婚約無法履行,男方可以要求返還,但不得強制女方履行婚約。如果少女再次被強制要求結婚,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當地居委會村委會求助。